9月17日,联合国伊朗问题独立国际实况调查团发布了一份报告。报告认定, 有合理理由相信美国应为今年2月对伊朗一所学校与一处体育设施的军事打击负责,这两次攻击构成战争罪。 同一份报告,调查团还认定, 伊朗当局在镇压反政府抗议过程中犯下反人类罪。 事实可见,联合国这次没有选边站,而是各打五十大板。但仔细看这“五十大板”的成色,差别其实很大。 美军空袭学校,“不是故意”也免不了战争罪的定性 报告的核心事实很清楚。 今年2月28日,美以对伊朗发起军事行动的第一天,伊朗南部米纳布市的一所女子小学遭到空袭。 伊朗方面称超过150人死亡,其中约120名是学童。 调查团认定,美军情报显示一名伊朗高级军事指挥官当时可能在该建筑内,但美方在发动攻击前未能充分核实情报,未能确认建筑物是否具有军事目标性质。报告的原话是: “美国在明确知晓打击平民目标存在重大风险的情况下,仍命令对学校建筑实施攻击,且对此风险采取了鲁莽态度。” 拉梅尔德一处体育中心遭到的攻击也得出了类似结论。报告指出,该次攻击损毁附近住宅建筑与一所学校,造成22名平民死伤,构成战争罪。美国中央司令部今年3月曾声明美军当日并未对拉梅尔德市发动任何攻击,但调查团显然不采信这一说法。 美方对此的回应,走得是“承认失误、否认犯罪”的路子。特朗普被问及是否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时,回答只有一个字:“No。”他补充说: “错误是会发生的。战争是肮脏的。” 美国国务卿鲁比奥此前也表示,如果确实是美方所为,国防部会调查,“美军不会故意这样做”。 问题在于, 国际人道法对战争罪的认定,从来不只看“是否故意”。区分原则、比例原则、预防措施义务——这些是《日内瓦公约》附加议定书的核心要求,不因“失误”而豁免。 调查团说的“鲁莽态度”,恰恰指向了一个关键点:在明知平民伤亡风险极高的情况下仍然下令攻击,这种“不在乎后果”本身就足以构成犯罪。 如果“不是故意的”就能免责,那国际法对平民的保护就成了一句空话。 美方这套“战争难免出错”的说辞,本质是在混淆军事意外和鲁莽军事行动的边界。战场上固然难免出现情报偏差,但国际法要求作战方必须尽最大努力规避平民伤亡。明明有条件去核实目标,却选择跳过核查、硬下攻击命令,这已经不属于无心之失,而是对平民生命的漠视。 这套说辞,放在任何一个国家身上,都不会被国际社会轻易接受。 伊朗的所谓“内部镇压”,反人类罪板上钉钉 报告的另一重指控,则落在伊朗当局身上。 自去年12月国内抗议风波爆发以来,伊朗当局针对普通民众,实施了大范围、有组织的强力镇压。 从非法处决、酷刑审讯、随意关押,到强迫失踪、严控舆论发声,一系列手段层层叠加,被正式认定为反人类罪。 按照报告的定性,这也是伊朗自1979年伊斯兰革命以来,规模最大、烈度最强的一次内部维稳行动。伊朗官方对外公布的数据是3038人死亡、2.5万人受伤,但调查团认为,真实伤亡规模大概率远高于官方口径,只是缺乏独立渠道逐一核验。 很多人容易把战争罪和反人类罪混为一谈,其实两者的法律定义天差地别。 战争罪,发生在武装冲突场景中,针对的是战争过程里的具体违规行为。而反人类罪的门槛更高、性质更重,必须满足两个核心条件:针对平民、且行为具备广泛性、系统性。 调查团特意用了“系统性”这个词,绝非随意下笔。这等于直接否定了伊朗的一贯说辞——德黑兰始终将街头抗议定性为境外势力操纵的暴乱,把示威民众归为“暴徒、恐怖分子”。但在联合国的调查结论里,这就是一场国家机器针对本国民众的有计划打压。 面对这份重磅指控,伊朗的态度也很耐人寻味。 在联合国舞台上,面对美以跨境空袭、主动挑起战争的行为,伊朗向来态度强硬、主动发声、激烈谴责。可当自己被贴上反人类罪的标签时,伊朗却选择沉默回避、不予置评,直接拒绝接受调查结论。 这种对外硬气、对内回避的反差,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。 这里能看到很现实的矛盾:伊朗在国际舞台上,一直高举反侵略、反强权的旗帜,赢得不少道义层面的认同,可面对国内人权指控时,却选择回避,不愿正视问题。不可否认,当初的街头抗议,确实有外部势力渗透煽动的成分。但归根结底,这不能成为国家机器系统性镇压平民的理由。 道义从来都是一体的,不能只拿来约束别人、不约束自己。 对外批判强权双标的同时,自身的治理问题、人权争议,同样要经得起国际规则的审视。 各打五十大板,但一碗水并没有真的端平 这份报告最耐人琢磨的地方,不是罗列事实对错,而是它背后微妙的平衡逻辑。 表面上看,联合国调查团对美伊双方各定一罪,像是典型的“各打五十大板”,力求一碗水端平。但细究就能发现,两项罪名的性质、场景完全不能等同。 美国的问题,是跨境主动动武,在战争行动中造成平民伤亡,属于对外军事侵略层面的战争罪;而伊朗的问题,是国内维稳处置失当,在治理过程中出现系统性人权问题,属于对内治理层面的反人类罪。 把这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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