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|时代商业研究院 作者|特约研究员李歆曈、韩迅 编辑|韩迅 9月21日晚,广东明珠(600382.SH)发布公告称,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收到广东监管局下发的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》。 经查,广东明珠全资子公司明珠矿业于2026年7月中旬收到有关安全生产部门对部分产线进行停产整改的通知,但公司迟至2026年8月5日才披露临时公告,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(2025年修订)》的规定。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黄丙娣、董秘张媚未按照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,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。根据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规定,广东监管局决定对黄丙娣、张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 与此同时,上交所也对广东明珠信息披露不及时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丙娣、董秘张媚予以监管警示。 资料显示,张媚,出生于1994年,本科学历,经济学学士学位。2018年4月进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,于2021年5月参加上交所董秘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董秘资格证书,曾任广东明珠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、证券事务代表、证券事务专员。 张媚在广东明珠任职共约8年半,任公司董秘约2年6个月。 特别
发表评论